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什么单位)

admin 2024-03-21 14:23:15 206阅读 0评论

  7月7日,顾某等21名农民工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他们被企业无理由解雇且欠薪。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给予农民工法律援助,并指派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亮承办此案。省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张冬江、杨长军、龚健桥及张亮一行随即迅速赶往当事企业了解情况。

  经与求助的农民工仔细交谈得悉,今年6月麦收以后,各地农民经由天津某公司介绍来到石家庄某企业车间从事包装工作。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60名工人已有近40人被迫陆续离开。张冬江、杨长军与张亮找到了天津某公司代班员王某,向其讲明法律关系后,王某说出事情的起因:天津某公司与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介绍农民工在某企业车间从事包装工作。后两公司发生矛盾,天津某公司准备撤离,农民工转交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并不愿意接收全部农民工,纠纷由此产生。

  张冬江、杨长军到员工宿舍查看了农民工住宿条件,调查了一日三餐能否得到保证等基本生活待遇情况。张亮及时提取了农民工上岗证、押金收据,6、7月份考勤表等关键证据。

  7日下午,张亮和农民工代表共同前往欠薪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提交了农民工上岗证、押金收据、考勤表等一系列证据,劳动监察大队通知欠薪企业接受调查,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其负责人出差为由推托,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监察大队经数次协调,最终定于8日在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解。经过数轮谈判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了在7月28日由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工资的意向。

  7月9日,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其考勤人员不在无法核对考勤,希望在周日签署协议。7月10日,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突然又提出按农民工工资的50%发放,同时要扣除房租、电费等无理要求,调解协议已无法达成。同时有不明身份人员对农民工进行恐吓,要求其搬离宿舍,回到原籍。农民工即将面临流落街头、无依无靠的困境。杨长军紧急联络了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泽翔,提出要务必保障农民工人身安全,特别是女工安全,同时将信息通报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

  经向农民工代表再次了解,张亮等发现鲍某某等三名为童工,欠薪企业和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违法使用童工情形,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机。7月11日,张亮将举报信提交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欠薪企业和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和收取农民工押金,要求查处其不法行为并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省法律援助中心就企业违法情况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劳动监察大队再次严厉要求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接受调查,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河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再也无计可施,最终以现金形式全额发放了农民工工资,同时,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几经周折,多方合力之下,省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农民工追回了拖欠的工资和违法收取的押金,将3名未成年女工送上了回乡的汽车,确保她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上车时,女工们说,本来我们对要回工资没有抱任何希望,没想到,不到5天的时间,你们不仅帮我们要回了全部工资,还亲自送我们到车站,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都像你们这样,我们去哪儿打工,都不用怕了。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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